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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回到2014年,成为顶流网红第13章

穿越回到2014年,成为顶流网红第13章 (第2/2页)


  
  顾彦昭的故事,曾墨后来用影像记录过很多次。不是拍成视频发出去,是在脑子里拍,在心里剪。他总结了一套拍人物故事的方法,管它叫“三幕法”。不是从哪本书上学的,是自己拍了几十个人、剪了几百个小时素材之后,慢慢摸出来的门道。
  
  第一幕叫“建置”,拍这个人是谁、他缺什么、什么东西推了他一把。顾彦昭的故事里,第一幕是他每天在手术室和病房之间奔波,做着重复的工作,内心藏着一种说不清的遗憾——当年没机会出国深造,也没想过,总觉得像是玻璃罐里的蚊子,四面都有光明,就是不知道出路在哪。然后,曾墨出现了。不是曾墨有多厉害,是曾墨问了他一个问题:“你就打算这样一辈子?和光同尘、同流合污。”那个问题,就是他的激励事件。
  
  第二幕叫“对峙”,拍他怎么挣扎、怎么努力、怎么在颓废中站起来,刺激他的肯定是主任被带走。顾彦昭学英语的时候,夜很深,书房里的灯一直亮到凌晨,30多岁的人像个参加高考的孩子。他被拒绝过——约翰·霍普金斯的第一封邮件不是录取通知,是要补充材料的通知。他犹豫过——走之前的那几个晚上,他坐在沙发上,看着熟睡的孩子,一言不发。低谷不是戏剧性的跌倒,低谷是“我可能真的不行”。但他在低谷里没有躺下,他站起来了。
  
  第三幕叫“蜕变”,拍他直面最大的考验,然后变成一个不一样的人。顾彦昭的蜕变不是拿到录取通知的那一刻,是他在安检通道里没有回头的那一刻。他知道身后站着妻子和孩子,知道自己走了她们会很难,但他还是走了。那不是狠心,是决心。
  
  曾墨把这三幕法写在笔记本上。不是给别人看的,是给自己用的。每拍一个人,他就把那个人的故事往这三幕里套。套得进去的,就是好故事;套不进去的,就是素材还不够。后来渣辉看到这一页,说“你这套东西可以卖课”。曾墨没理他。
  
  有些东西,不卖。
  
  六
  
  顾彦昭飞走之后,曾墨在珠三角多待了一天。
  
  他去了知予家。房子不大,两室一厅,客厅里铺着爬行垫,孩子的玩具散了一地。知予在厨房做饭,灶台上的锅冒着热气。她把孩子放在婴儿床里,一边切菜一边回头看一眼,确认孩子还在。婴儿床是孩子外公外婆买的,轮子很顺滑。
  
  曾墨在沙发上坐着,看着这一切。孩子在婴儿床里翻了个身,咿咿呀呀地叫着,伸手去够床边的布偶,够不到,急了,脸涨得通红,开始哼唧。知予从厨房出来,蹲下来,把布偶塞进孩子手里。孩子立刻安静了,把布偶抓在手里,举着另一只手手继续哼唧。
  
  知予站起来,用围裙擦了擦手。她比顾彦昭走之前瘦了一些,脸上有一层薄薄的疲惫。
  
  “哥,你饿了吧?马上好。”
  
  “不急。”
  
  曾墨靠在沙发上,听着厨房里锅铲翻炒的声音。这声音很小,甚至有些单调,但它让人安心。
  
  他想起前世的知予。顾彦昭被判刑后,她一个人带着孩子,上班、做饭、睡觉。她没有跟任何人抱怨过,没有在朋友圈发过丧气话,没有在电话里哭过。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堵墙,外面的人什么也看不见,里面的人什么也说不出来。
  
  那堵墙现在还没有建起来。这个家还完整。孩子在笑,知予在做菜,顾彦昭在大洋彼岸念书。相隔万里,但心在一起。
  
  吃饭的时候,知予忽然说了一句:“哥,我现在终于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拦着彦昭了。以前我嘴上说理解,心里其实不以为然。”
  
  “现在呢?”
  
  “现在知道了。”她低头看着碗里的饭,“有些路,走错一步,就回不来了。”
  
  曾墨没说话。他给知予夹了一筷子菜。“多吃点。瘦了。”
  
  知予笑了笑,把那筷子菜吃了。
  
  回酒店的出租车上,曾墨看着窗外。珠三角的夜景很亮,高楼上的霓虹灯一排一排地闪过。手机震了一下,是顾彦昭发来的消息,一张照片。约翰·霍普金斯的校门,灰色的石墙,拱形的门洞,上面刻着字。配了一句话:“哥,到了。这里很安静。”
  
  曾墨看了很久。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收过的最有意义的一条消息。
  
  七
  
  做内容这几年,曾墨越来越笃定一件事——短期主义靠技巧,长期主义靠价值观。技巧可以让你火一时,但价值观才能让你走得远。为什么他要阻止顾彦昭?因为他的价值观告诉他——家人比钱重要,走正道比赚快钱重要。这个价值观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,是一刀一刀刻出来的。刻的时候疼,刻完了就不疼了。
  
  这个价值观,也贯穿在他的内容里。做“素人改造”,传递的是“每个人都值得被看见”。做摄影教程,传递的是“美是可以学习的”。写书言的故事,传递的是“爱能战胜一切”。价值观一致了,内容就有了魂。有了魂,粉丝信任你。信任你,你的每一个商业动作都是顺势而为。不急不躁,不卑不亢。
  
  他想起顾彦昭走之前说的那句话——“等我回来,做一个好医生。”不需要大富大贵,不需要飞黄腾达,不需要让所有人羡慕。做一个好医生,对得起病人,对得起良心,对得起自己。这就是长期主义。
  
  曾墨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段话:“技巧是术,价值观是道。术可以学,道只能悟。学得会的都不贵,悟得到的才值钱。”
  
  八
  
  顾彦昭飞走后的第三个周末,曾墨又去了知予家。
  
  这次没提前打电话,买了点水果,直接上楼。知予开门的时候头发有点乱,穿着家居服,脚上趿拉着拖鞋。看到曾墨手里的水果,她笑了。“哥,买这么多,吃不完。”
  
  “吃不完放着。”
  
  孩子比上次见面时又灵动了些,会爬了。趴在爬行垫上,像一只小乌龟,笨拙地往前拱。知予蹲在旁边,拍着手,喊他的名字。孩子听到妈妈的声音,抬起头,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没长牙的牙龈露在外面,笑得像一个没牙的老太太。
  
  曾墨蹲下来,伸出手指。孩子握住他的手指,握得很紧。
  
  “力气不小。”曾墨说。
  
  “像他爸。”知予说完,顿了一下。
  
  曾墨知道她在想什么。顾彦昭走了一个多月,她嘴上说“还好”,但略显疲惫的神情在那摆着。孩子爷爷奶奶还没退休,帮不了知予。外公外婆还得照顾书言。等书言痊愈了看看能不能腾出手过来帮帮忙。曾墨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,放在茶几上。知予看到了,没打开,但大概知道里面是什么。
  
  “哥,不用啊,你上次打的钱,留了点,再说我现在收入不低……”
  
  “不是给你的。”曾墨打断她,“请个保姆吧。彦昭不在,你不能一个人扛。”
  
  知予抬起头,脸上是笑着的,但眼眶有些发红。
  
  “哥,我以前觉得你是个窝囊的人。”她说,“不是我看不起你,是你在家里总是不说话,被林语说也不还嘴,工作不顺心也不吭声。我以为你就是那种人。”
  
  “我现在也是那种人。”曾墨说。
  
  “不一样。”知予摇了摇头,“你以前不说话,是因为怕。现在不说话,是因为稳。”
  
  曾墨没接话。他把孩子从爬行垫上抱起来,举到半空中。孩子一点也不怕,咯咯地笑,小手在空中挥舞。
  
  知予看着这一幕,拍了拍手。
  
  “哥,这个家不会散了吧?”
  
  “不会。”曾墨把孩子放下来,让他坐在自己腿上。“不会散了。”
  
  知予去厨房给他倒水。曾墨坐在沙发上,孩子在他腿上爬来爬去,揪他的衣领,拍他的脸。他低头看着这个孩子,想起书言。书言这么大的时候,他很少抱她。那时候他在报社上班,每天早出晚归,回来的时候书言已经睡了。他错过了她的第一次翻身、第一次坐起、第一次爬行、第一次走路。那些瞬间永远地过去了,不会再回来。但这个孩子的瞬间,他赶上了。不是因为他变闲了,是因为他学会了什么更重要。
  
  窗外,珠三角的夕阳很红,把整个天空染成了一幅油画。远处的楼群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,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光斑。知予端着一杯水走过来,放在他面前。孩子已经睡着了,趴在他肩膀上,呼吸轻轻的,像只小猫。
  
  “哥,你什么时候回去?”
  
  “明天。”
  
  “这么快?”
  
  “公司一堆事。”
  
  知予没再留他。曾墨把孩子轻轻放回婴儿床里,盖上小毯子。孩子翻了个身,蹬蹬腿,又沉沉睡去。
  
  他走到门口,换鞋。
  
  “有事给我打电话。”
  
  “嗯。”
  
  “别一个人扛。”
  
  知予的眼眶又红了,点点头没说话。
  
  曾墨推门出去。走廊里很安静,声控灯亮了一下,又灭了。他跺了一下脚,灯又亮了。他走进电梯,门关上的时候,透过最后一道缝隙,看到知予还站在门口,朝他挥了挥手。
  
  电梯门合上了。曾墨靠在电梯壁上,闭上眼睛。这一世,这个家不会散了。
  
  他在心里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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