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证人 (第1/2页)
范青阳跪在一旁,胸有成竹的勾起嘴角,心底的声音清清楚楚钻进苏以楠耳中:
【证据我都拿出来,不信还做实不了你私奔的事。】
苏以楠冷冷瞥了他一眼,从容淡定地开口:
“大人,这簪子,我能看一眼么?”
府衙大人挥了一下手,便有衙差将簪子递给苏以楠。
她仔细地看了看这梅花簪,就是再普通不过的银簪子。
原主确实是侯府的大夫人,但她实际上在嫁给宁子璋之前,无亲无故。此前一次偶然的机会,遇到了宁子璋,因为长得像他亡妻,才娶她过门的。嫁入侯府后,大房的账也都是二房代为管理,她手里并没多少钱,买的也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。
她心里有了数,把簪子递还给衙差,随后,看向跪在身旁的范青阳,问:
“你说这是我赠与你的定情信物?”
“对!”
他信誓旦旦地点头。
“那我是什么时候,赠你的?”
“就半个多月前,我一直爱惜着,随身携带。”
听到这句回答,苏以楠不禁笑了一声。
范青阳一头雾水:
【她笑什么?都铁证如山了还笑,莫非是疯了?】
不!
她只是觉得这番说辞很可笑。
随身携带?
那私奔那天,翻他身,怎么没有翻出这银簪子,倒是翻出来二夫人的玉佩。
苏以楠抬眸,对着府衙大人,恭敬开口:“大人,范青阳的说辞漏洞百出,所谓定情信物更是刻意伪造的证据,根本不足以当作凭证。”
“污蔑。”范青阳立刻喊道:“你凭什么说那是伪造的?”
她抬手,指向那支银梅花簪,提高声音,不仅仅让府衙大人听清,更重要的是说给围观的百姓。
“这支银梅花簪款式随便一个银楼都能打造,且寻常妇人皆能购买,并非独一份信物,怎么能证明这就是我的?
当然,我也的确曾有同款银簪,可早在一个月前就丢了,被府中的李管事偷走变卖了。此事,身边的丫鬟春儿和李管事皆可作证,又何来半个多月前赠予管家一说?”
府衙大人微微一怔,示意身边文书记下证词。
范青阳闻言,心中一慌,眉头紧紧地皱起来,连忙抬头辩驳:“大人,她胡说!”
他看着苏以楠,跪着往她身边动了动,着急地狡辩:“那簪子明明就是你半个月前私下赠予我的,你一定是怕事情败露才谎称被偷的。夫人,我们是真心相爱的,也从未对你有过二心,你为何要这样对我?”
语罢,他仰天长吼,似乎有着天大的冤屈。
心声却暴露了他内心的诡计,恶狠狠地说:
【李管事,没想到坏我好事的人是你,阴沟里翻船了。】
苏以楠并不想和范青阳多费口舌,继续对府衙大人说:
“大人,李光全因为偷拿府中财物变卖已被逐出侯府,不过也才几日,人还在城中。当初他亲口承认偷盗大房财物变卖,大人可派人传他来堂上对质。”
幸好他还没有还清钱,也还没有将他卖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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