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二章:要活着首先 (第2/2页)
肖副台长也只是抢到平平无奇一张票,在靠后靠右的位置。
大约是有点尴尬,怕遇到熟人,他穿的不是衬衫西装,换了一身衣服,换了一件湖蓝色的T,胸前有个小小红色爱心标志。
他常年办公室里,所以皮肤很白,这个颜色显得他更年轻了,他背了一个旧旧的书包。
里面装了水和纸巾湿巾。
他苦过,所以很珍惜东西,书包是上学时候的,但是现在流行旧旧的也好看;他苦过,所以对现在的自己很好很爱惜,纸巾和湿巾都是擦椅子的,扶手的,之类,稍微有点洁癖。
戴了鸭舌帽。
眼镜也从平时的上班戴的金边的眼镜换成比较酷的黑框。
这一个打扮,整个人能年轻十岁,也是非常帅的,好像回到大学学生会副会长时代,学校里挥斥方遒,举手投足都是远大前程。
他个子比较高,一米八多,身材保持很匀称。
高个,干净清爽,打扮舒适,即使是半夜,居然也有小姑娘搭讪。
他礼貌拒绝,没有加对方微信。
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。
观影。
因为电影很火。
想到了很多画面,却依旧没有想到,是这样的。
他是农村长大的孩子,看大河拍的年代场景,他甚至觉得自己重回小时候一般。
电影一开始他就很喜欢陆铮这个角色,因为有自己的影子,努力上进也有野心有心机,不是那么光明的“好人”,陆铮也很帅,肖鸣也很帅,你看到的办公室平平无奇的肖副台长,在他的村子,他是最优秀帅气的大学生,在他的初中到高中乃至大学都是校草级别的。
所以他翻山越岭,一次一次从自己的群体里脱离,向上,他这么努力,也就是仅仅能跟一些人平等的对话而已。
他看到了陆铮的努力,甚至跟观影的其他人一样,觉得陆铮一开始并没有爱上秀秀,只是抢先一步说了出来。
只是在他毫不犹豫为了救宋予洲去死的时候,才发现陆铮不仅爱秀秀,他爱秀秀超过他自己,因为他知道秀秀爱宋予洲,他愿意为了成全秀秀,去死。
他临死的解脱和微笑,是他最帅的时候。满脸泥泞,生命戛然而止的那一天,他笑的很开心。
他爱秀秀。
带入陆铮,心疼疼的。
他以为自己很冷血,讲究利益,不会哭。
可是在影片结束,他摸了摸脸,湿的,泪水从脸滑落到脖子。
他跟陆铮在影片里重合了,爱上秀秀,以死为代价。
蠢货,蠢货!
做一个坏人,要会强取豪夺,要争要抢,唯独不要成全。
要活下去。
才有资格去爱。
……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