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3章 加班走个内部流程 (第2/2页)
1、嫌疑人未经许可,非法获取并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精准骚扰,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2、嫌疑人多次通过电话对他人进行辱骂、恐吓,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,破坏社会秩序,涉嫌寻衅滋事罪。
【侦查方向】:
1、调取涉案虚拟号段的底层通信数据,追溯真实主叫号码及IP地址。
2、串并案侦查,排查全国范围内同类警情,深挖嫌疑人背后的黑灰产利益链条及团伙组织架构。
写完,顾承安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。
措辞严谨,逻辑清晰,定性准确。挑不出半点毛病。
点击“提交”。
系统界面跳转,进入审批流程。
按照常规流程,基层民警提交立案报告,需要法制部门审核,再由所长或者大队长签字批准,一套流程走下来,快则半天,慢则两三天。
但顾承安有更高的权限。
仅仅过了不到半分钟。
光幕上弹出一个提示信息:【您接收到新的立案申请,请审批。】
顾承安不自觉的露出一抹笑容。
这大概就是权力的美妙之处。既当运动员,又当裁判员,偏偏一切都合情合理合法。
他意识操控在签字栏签上字,再点击“同意”。
很快,系统便收到了申请通过的通知——一份盖着电子公章的《立案决定书》。
案号:公(刑)立字〔2027〕0131号。
顾承安将编号记在脑子里。
案件正式成立。从这一刻起,那帮躲在电话线后面狂吠的催收,就不再是普通的骚扰者,而是公安机关锁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。
但这还不够。
顾承安退出当前界面,再次点开“侦查措施”模块。
找到“文书呈请”选项。
在海量的模板库中,他选了《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》。
意识操控,快速填写起申请内容来。
我部门已于2027‑01‑31对该寻衅滋事、催收非法债务一案立案侦查,立案决定书编号:公(刑)立字〔2027〕0131号。
经初步核查,嫌疑人借助境外VOIP线路拨打骚扰恐吓电话。为查清本案的通信链路线索,现申请调取如下证据:
调取被害人被叫手机号187~9527,2027‑01‑3119时46分、20时04分两通骚扰来电的入境信令、网关路由日志,锁定境外VOIP呼出网关IP。
备注:手机界面所展示主叫170……、162……属于改号产生的虚假显示号码,无真实入网备案信息,不作为检索条件。
写完申请,顾承安直接点击提交。
同样的流程,同样的极速审批。
自己签字,自己同意。
很快就收到了盖着签章的《调取证据通知书》。
点开警务通中的警企协作模块,向187~9527这个号码的运营商发送了这份《调取证据通知书》。
接下来就是等结果了,几大运营商都设有类似的司法协查专班,专门处理这类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