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7章 本案告破!(结案) (第1/2页)
鲁兵问道:「1996年3月12号,姜寻南绑架一案,你知不知道?」
「知道。」陈浩点头。
「知道多少?」
陈浩抿抿嘴,微微抬起头来。
虽然是鲁兵在问,但他的眼睛一直看向的是杨锦文:「那个女孩被绑架那几天,我没在果州市,我回乡下看望我外婆和妹妹。
回来後,我发现蒋黑娃穿着一身崭新的西服,买了一块高档的手表,出租屋里还有新买的电视机和录音机这些。
我当时也没在意,後来的一天,我在报刊亭买烟的时候,发现有报纸刊登这个绑架案,上面有一张照片,背景里就是我住的出租屋,我这才知道这事儿可能是黑娃乾的。
我质问黑娃,他承认了,哭着求我不要报警,我心软了,就对他说,我可以不报警,但如果公安查到他,我不会帮他的。
就这样,这事儿一直隐瞒了下来,他分了我一些钱,这些钱我捐给福利院了。」
陈浩说到这里,顿了顿,看向站在门口的莫勇气,後者低下了头。
「你在开枪打伤蒋黑娃後,去了哪里?见过谁?」
「我……」陈浩迟疑了片刻,回答道:「我找了以前的朋友,借了一辆车,找过道上的人,打听我妹妹的下落。」
「你携带的手枪,弹匣里一共有七发子弹,前面三枪是在打伤蒋黑娃时开的,後面三枪你用来杀死了姜铮,其中还有一发子弹,你是在哪里开的枪?」
陈浩喉咙滚动了几下,回答道:「我、我忘记了。」
鲁兵瞥了一眼身後的莫勇气,而後转过脸来质问:「忘了?怎麽会忘了?」
陈浩点头:「哦,我想起来了,那一枪是在打伤蒋黑娃之後,我驾车逃跑的时候,忘记关掉保险,枪走火了,不小心开了一枪。」
见他这麽说,莫勇气想要站出来,鲁兵伸手拦住他,随後看向杨锦文。
杨锦文向陈浩问道:「枪是在车里走的火?你确定?」
陈浩毫不犹豫地回答:「千真万确。」
杨锦文仔细打量着他的表情:「陈浩,审问你之後,你的口供都会签字画押,以後绝没有翻供的可能,你在法庭上也要如实告知,你知道吗?」
「枪在车里不小心走火,那辆车是我朋友的,车我已经还给对方了,你们可以去查。」
「好,说一说你是怎麽知道姜铮绑了你妹妹,你是怎麽找到他的,我们赶到之前,你们交谈了什麽?」
对於後续的问题,陈浩如实告知,没有半点隐瞒。
「参与1993年312绑架案的凶手,除了蒋黑娃和蒋书瑶之外,还有谁?」
「李超。」
「李超是怎麽参与迫害姜寻南的?」
陈浩摇头:「我不清楚,我没问过黑娃。」
「你知不知道李超和312绑架案被害人姜寻南的关系?」
「不清楚。」
後续的审讯,针对案件的细节问了许多,到最後,杨锦文看向陈浩,微微叹了一口气,开口道:「陈浩,最後,你还要什麽想要说的吗?」
「没有了。」
「不想见见陈娟?」
「不,不想见。」
「那好。」杨锦文向桌子後面的书记员点点头。
书记员整理好口供,和陈浩核对口供的内容,确定无误後,陈浩签了字,用红泥按下拇指印。
陈浩杀害姜铮,等待他无疑是死刑。
杨锦文问陈浩後不後悔的时候,他是後悔的,如果当初强行抓捕陈浩,可能还会救他一命。
可是,陈浩用手枪抵住自己脑袋,以死威胁,杨锦文没有任何办法。
此时,两个警员取下桌上的手铐,给陈浩换上活动手铐,准备带去监室的时候,陈浩转过头来,瞥了一眼莫勇气,再望向杨锦文:「警官,谢谢你们。」
杨锦文点点头。
「欸!」莫勇气深深叹了一口气,陈浩隐瞒了挟持他的事情,是在为他着想。
『谢谢你们』这句话里,也包含了他。
……
……
一周後。
杨锦文他们去到医院,先是见了受害人陈娟。
陈娟经过治疗,身体已经恢复,能够正常回答问题。
对於她的供词没什麽好说的,除了对蒋书瑶所说的话能记住之外,她连蒋书瑶的脸都没见过。
所以,她的第一个要求是想要看看蒋书瑶的照片。
杨锦文答应了,当陈娟拿着蒋书瑶的照片後,不知道是因为精神上受不了,还是同情蒋书瑶,她哭得很厉害。
最後,陈娟想要见他哥陈浩。
对於她的要求,杨锦文只好如实告知,陈浩并不想见她。
接下来就是审问李超。
经过一周的康复治疗,李超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,但整个人都很木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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