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5章 因果! (第2/2页)
可是一直到天黑,那女的都没走,而且她和李超还去北湖园後面的一个旅馆里开房了。
我和蒋黑娃气不过,凭什麽李超命这麽好,我们却在社会上混?我们就想着,等到半夜,翻墙进旅馆,一定要把李超给打一顿。
我们在旅馆街对面等到晚上十点,李超和那女的竟然出来了,两个人还手牵着手,於是我和蒋黑娃就跟了上去。
1993年3月12号,我记得是这一天,那时候,街上的路灯都很少。
李超和那女的走了半个小时,我们发现他们去的地方刚好就在我租的房子附近。
李超是送那女的回家,到了十字路口的时候,那女的没让李超送了,可能是怕被家里人看见。
她和李超分开的时候,我和蒋黑娃本来是打算找李超的麻烦。
可是,不知道怎麽的,我们、我们鬼使神差的跟上那个女的,等那女的走过十字路口,从红光巷进去的时候,我和蒋黑娃追上去,就把她拦住了。
我们看见巷子里没人,时间也很晚了。
於是,蒋黑娃捂住她的嘴,抱着她的上半身,我抱着她的两只腿。
我就住在红光巷的後面,我们抬着那个女的,从墙外面的消防梯上去,回到了我租的房子。
进屋之後,蒋黑娃就喊我拿毛巾和绳子,把这女的嘴给堵住,用绳子给绑起来。
那女的挣扎,还大声喊叫,蒋黑娃就打了她,而且还扒掉她的衣服,我们……我们对那女的做了不好的事情……」
纸张里的内容就写到了这里,杨锦文看完後,抬起脸来,注视着方强。
冯小菜也望向他,他垂下头,盯着档案里、他妹妹的照片,眼泪往下流,流到了桌面上。
冯小菜嫌恶地问道:「你还好意思哭?」
杨锦文向小菜摆摆手:「方强,後来又发生了什麽事情?」
方强抬起手,用手背抹了抹眼泪,然後拿起桌上的原子笔。
杨锦文将之前写好的内容撕下来,再将空白的纸张,递在他的手边。
方强紧紧握着笔,继续埋头写,这次只写了二十分钟,他停下了笔。
杨锦文将纸张拿在眼前,冯小菜凑过身来,狱警也来到了杨锦文的身边,三个人一起看着上面的内容。
「……那天半夜,蒋黑娃给那个女的说,让她不要报警,如果报警,就杀了她,那女的答应了。
蒋黑娃又给我说,他送这个女的走,叫我不要声张。
第二天,我不放心,因为我当初进少管所就是因为犯下了这个事情,如果被警察抓住,我就会进监狱。
少管所里,那些人欺负我,看不起我,如果我被关进监狱,那就完了。
於是我就打电话给冯跃,除了陈浩和蒋黑娃,他和我们关系最好,我给他说,我和蒋黑娃想要去云省找他,其实就是想出去躲风头……」
看完纸张上的内容,杨锦文抬起眼,注视着方强:「这女的叫什麽名字?」
方强摇头:「报告,我不知道,我没问。」
「蒋黑娃送她走的?」
「是。」
「事情发生在3月12号?」
「是。」
「当天晚上,蒋黑娃有没有再回来找你?」
「报告,没有。」
「後来,他有没有和你说过这件事情?」
「报告,後面几天,我都没看见蒋黑娃,好像是一周之後,他找我,说这个女的不会报警,叫我放心,也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。」
「蒋黑娃没有和你住在一起?」
「报告,他是和陈浩住在一起的。」
「後来,你还见过这个女孩吗?」
「报告,没见过。」
杨锦文死死地盯着方强,手指头在桌上面轻轻地敲着。
方强不敢抬头,一直盯着档案夹里他妹妹、方芸的照片。
针落可闻的寂静中,方强的手指伸向档案,随後抬起头来:「报告……」
他指向档案里、那张方芸站在桃花树下拍摄的照片,眼里含着泪水:「报告,我妹妹这张照片能给我吗?」
冯小菜伸手将档案合起来,看都不看他。
杨锦文站起身,向旁边的狱警道:「材料复印一份,我马上带走。」
狱警点头:「好的。」
方强见他们要走,声嘶力竭地喊着:「我要报告,李超是凶手,肯定是他。我妹妹不能就这麽死,报告……」
杨锦文提着公文包,带着冯小菜快步离开审讯室,没再看他一眼。